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扇子小说网 > 经典名著 > 清史稿 作者:赵尔巽 | 书号:182 时间:2013/5/25 字数:110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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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贵州 贵州古罗施鬼国,汉夜郎国,幷牂牁、武陵郡地。唐亦置播州、思州。元置八番、顺元诸军民宣慰使司以羁縻之。明霭翠、奢香最为效忠。后则播州之杨、永宁之奢、水西之安,为西南钜患,杨氏灭,为遵义、平越二府;奢氏灭,为永宁县。清初,黔省安氏犹强。经孙可望之 ![]() ![]() 顺治十五年,经略洪承畴定贵州。十七年四月,马乃营土目龙吉兆等反。云、贵既平,各土司俱奉贡赋,遵约束。龙吉兆收养亡命,私造军器,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九月,刘鼎叛。康熙二年正月,丹平土官莫之廉以隐匿刘鼎伏诛。金筑土官王应兆与鼎通,总督杨茂勋讨平之,鼎败逃水西。七月,被获伏诛。 三年正月,逆贼常金印等谋反,伏诛。金印,上元人,自称常遇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二月,水西宣慰司安坤叛。初,经略洪承畴至沅,师不能进,承畴招安坤,许以如元阿尽、明霭翠故事,坤大喜,缴印归诚,引大兵由小路进入贵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四年十二月,郎岱土司陇安籓反,命吴三桂发兵讨之。籓乃安坤亲 ![]() ![]() 二十四年七月,黎平贼何新瑞反。新瑞本李姓,初在靖州为僧,后至平茶所犯罪,逃至新化,乃冒姓何,称故明总督何腾蛟子,煽惑苗民作 ![]() 广顺州之长寨,寨据各苗之腹。前总督高其倬 ![]() 镇远清水江者,沅水上游也,下通湖广,上达黔、粤,而生苗据其上游,曰九股河,曰大小丹江,沿岸数百里,皆其巢窟。古州者,有里有外。里古州距黎平府百八十里,即元置古州八万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古州自昔奥朴,自清初吴三桂伪将马宝兵由楚窜滇,取道古州,诸苗遮获其大砲重甲火药,由是 ![]() ![]() 初,世宗以广泗招抚古州,不烦兵力,由知府逾年擢至巡抚,遣侍读 ![]() ![]() 十二年,哈元生进新辟苗疆图志,以尹继善督云、贵,而复有黔苗之变。初,苗疆辟地二三千里,几当贵州全省之半,增营设汛,凡腹内郡县防兵大半移戍新疆。又鄂尔泰用兵招抚,止及古州、清江,未及台拱之九股苗。有司辄称台拱原内属,巡抚元展成易视苗疆,遽于十年设营驻兵。时秋稼未穫,苗佯听版筑,而刈穫甫毕,即传集上下九股数百寨,叛围大营,幷扼排略大关之险,以阻饷道。营中樵汲皆断,死守弥月,援至始解。提督哈元生入觐回黔,十一年 ![]() 十三年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张照奉命赴苗疆,且令察其利害。照至沅州、镇远,则密奏改 ![]() ![]() 八月,召张照、德希寿还。十月,授张广泗七省经略,哈元生以下咸受节制。旋逮张照、董芳、哈元生及元展成治罪。广泗奏言:“张照等所以无功者,由分战兵守兵为二,而合生苗、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乾隆元年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五年夏,湖南靖州、武冈瑶,城步横岭苗,与广西瑶同叛。总督班第使镇筸总兵刘策名以兵五千进剿,以五千应援,诏广泗复以钦差大臣节制军务。先后斩馘五千馀,俘五千馀,于十二月班师。 鄂尔泰卒于乾隆十年,以幵辟西南夷功,配享太庙。 后乾隆六十年,松桃苗变;及咸丰二年,教匪变,煽及苗疆,同治十二年方定。然非土司肇事,故不录。 贵 ![]() 中曹长官司,在府南十五里。明洪武三年,以谢石宝为长官司。传至谢正伦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司,刘氏,清雍正七年,于土权叠害案内改 ![]() 养龙长官司,在府北二百二十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蔡普为长官司。传至蔡瑛,清康熙八年,归附,准世袭。 白纳长官司,在府南七十里。元为白纳县,寻改。明初,以周可敬为长官司。传至周尔龄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赵启贤同。 虎坠长官司,在府东六十里。明洪武三年,以宋璢为长官司。传至宋继荣,清顺治十六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定番州 程番长官司,唐末,程元龙平定溪 ![]() 上马桥长官司,在州北二十里。自唐末方定远幵疆,明洪武四年,改授长官司。传至方维新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小程番长官司,在州北五里。始自唐末程鸾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小程番长官司。传至程登云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卢番长官司,在州北五里。始自唐末卢君聘。元置罗番静海军安抚司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卢番长官司。传至卢大用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方番长官司,在州南十里。始唐末方德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方番长官司。传至方正纲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韦番长官司,在州南五里。唐韦四海守此土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韦番长官司。传至韦璋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卧龙番长官司,在州南十五里。唐时,龙德寿据此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卧龙番长官司。传至龙国瑞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小龙番长官司,在州东南二十里。唐时,龙方灵据此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小龙番长官司。传至龙象贤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金石番长官司,在州东二十五里。唐时,石宝据此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金石番长官司。传至龙如玉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罗番长官司,在州南三十里。始自唐时龙应召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罗番长官司。传至龙从云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大龙番长官司,在州东三十里。始于唐时龙昌宗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大龙番长官司。传至龙登云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木瓜长官司,在州西七十里。始于元时石期玺。明洪武八年,改授木瓜长官司。传至石玉林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,始于元时顾德。明洪武八年,改授木瓜副长官。传至顾大维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麻乡长官司,在州西七十五里。明洪武十年,以得玉思为麻乡长官司。传至得志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幵州 乖西长官司,在州东六十里。始于唐时杨立信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乖西长官司。传至杨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,始于唐时刘起昌。传至刘国柱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龙里县 大谷龙长官司,在县西北。始于元时宋国。明洪武十三年,授大谷龙长官司。传至宋之尹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小谷龙长官司,在县东北。元时,宋幕授小谷龙安抚司。明嘉靖十一年,改授长官司。传至宋景运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贵定县 平伐长官司,在县南。唐时李保郎,以征南功授安抚司。明洪武十五年,改授平伐长官司。传至李世廕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大平伐长官司,在县南三十里。后汉昭烈时,宋隆豆征南有功,世守兹土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宋臣为大平伐长官司。传至宋世昌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小平伐长官司,在县南三十里。唐时宋忠宣,以功授招讨司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小平伐长官司。传至宋天培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新添长官司,在县东北。唐时,宋景 ![]() 羊场长官司,在县东北。明洪武三十二年,以郭九龄为羊场长官司。传至郭天章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修文县 底寨长官司,唐时,蔡兴隆调征黑羊,授护国将军,留守兹土。明洪武四年,改授底寨长官司。传至蔡启珵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,始自唐时梅天禄。明洪武四年,准世袭。传至梅朝聘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旧职。 安顺府: 普定县 西堡副长官。明洪武十二年,温伯寿以平苗功,授西堡副长官。传至温捷桂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镇宁州 康佐副长官。明永乐六年,于成以功授康佐副长官。传至于应鹏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永宁州 顶营长官司,在州南一百里。明洪武十六年,罗录以功授顶营长官司。传至罗洪勋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募役长官司,在州西一百七十里。明洪武十九年,阿辞以功授募役长官司。传至阿更,永乐元年,赐姓礼,更名山。传至阿廷试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沙营长官司,明洪武十四年,沙先以功授沙营长官司。传至沙裕先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盘江土巡检。明洪武八年,李当以功授盘江巡检。传至李桂芳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平越州 杨义长官司,在州东八十里。始于唐时金密定。明洪武二十一年,改授杨义长官司。传至金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黄平州 岩门长官司,在州东北。明成化六年,何清以征苗有功,授凯里安抚司左副长官。万历四十二年,改属黄平州。传至何仕洪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改授岩门长官司,世袭。 重安司土吏目,在州西三十里。明洪武八年,以张佛宝、冯铎为正、副长官司。万历二十七年,改土吏目。传至张威镇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甕安县 草塘司土县丞。明洪武二十五年,以宋邦佐为草塘安抚司。传至世宁,万历二十九年,改授土县丞。传至宋运鸿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甕水司土县丞,在县西北。明洪武十七年,以犹恭为安抚司。万历中,改授土县丞。传至犹登第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馀庆县 土县丞。唐 ![]() ![]() 土主簿。元杨正宝有功,授白泥司副长官。明万历二十四年,改为土主簿。传至杨璟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前职。 都匀府: 都匀长官司,在府南七里。明洪武十六年,以吴赖为都匀长官司。传至吴玉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准袭前职。 副长官。王应祖,同。 邦水长官司,在府西二十里。明永乐六年,以吴珊为邦水长官司。传至吴昌祚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麻哈州 乐平长官司,在州北四十里。明洪武年间,授宋仁德为乐平司正长官。传至宋治政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前职。 平定长官司,在州北一百里。明洪武十年,授吴忠平定长官司。传至吴士爵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前职。 独山州 土同知。明洪武十六年,以蒙闻为九姓独山长官司,以境有九姓蛮为名。弘治八年, 改土同知。传至蒙一龙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袭前职。 丰宁上长官司,在州南一百二十里。明洪武二十三年,以杨万八为丰宁上长官司。传至杨懋功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丰宁下长官司,在州东南二百四十里。明洪武二十三年,以杨万全为丰宁下长官司。传至杨威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烂土长官司,在州东一百十里。明洪武二十四年,以张钧为烂土长官司。传至张威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凯里司。杨氏,清康熙四十五年,以土酋大恶案内改土归 ![]() 镇远府: 土同知。宋时,何永寿以功授高丹峒正长官司。明洪武三年,授何济承为镇远州土同知。传至何大昆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土通判。宋时,杨从礼。明正统四年,改授杨瑄镇远州土通判。传至杨龙图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土推官。宋时,杨载华。明正统十一年,改授杨忠镇远州土推官。传至杨秀玮,清顺治 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偏桥长官司,在府城西六十里。宋时,安崇诚。明洪武三年,改授安德可为偏桥长官司。传至安显祖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左副长官,杨通圣;右副长官,杨毓秀:均同。 镇远县 工卩水长官司,在县东八十里。明洪武元年,授杨昌盛为工卩水长官司。传至杨胜梅,清顺治十六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袁洪远,同。 思南府: 随府办事长官司。宋时,田二凤。明洪武五年,改思南宣慰司。永乐十一年,改授随府办事长官司。传至田仁溥,清顺治十七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蛮夷长官司,在府城西。宋时,安仲用。明洪武二十九年,改授蛮夷长官司。传至安于磐,清顺治十七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李际明,清顺治十七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雍正八年,李慧缘事革职。 沿河祐溪长官司,在府北二百十里。元时,张仲武以功授长官司。传至张承禄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冉鼎臣,同。 朗溪长官司,在府东八十里。元时,田穀。明洪武元年,授朗溪长官司。传至田养民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任进道,同。 安化县 土县丞。元时,张坤元。明万历三十三年,改授土县丞。传至张试,清顺治十八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土巡检。明洪武七年,以陆公阅为土巡检。传至陆 ![]() ![]() ![]() 印江县 土县丞。元时,张恢留此。明嘉靖七年,改授土县丞。传至张应璧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婺川县 土百戸,改 ![]() 石阡府: 石阡正长官司。清雍正八年,改土归 ![]() 副长官,在府城西北。元时,杨九龙以功授石阡副长官。明洪武五年,仍之。传至杨敬胜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亦准世袭。 苗民长官司,在府城西北。明洪武十年,立。清康熙四十三年,改土归 ![]() 思州府: 都坪长官司,在府城内。元何清授定云路总管。明洪武七年,改授都坪长官司。传至何学政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周如,同。 都素长官司,在府西九十里。明永乐十一年,置长官司于马口寨。传至何起图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周之龙,同。 黄道长官司,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黄文听为长官司。传至黄金印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黄士元,同。 施溪长官司,在府北一百四十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刘贵为施溪长官司。传至刘师光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铜仁府: 省溪长官司,在府西一百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杨政为省溪长官司。传至杨秀铭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戴子美,同。 提溪长官司,在府西一百四十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杨秀纂为提溪长官司。传至杨通正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张体泰,同。 乌萝长官司,在府西二百里。始自唐时杨通孙。明洪武五年,改授乌萝长官司。传至杨洪基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冉天奇,同。 平头长官司,在府北一百二十里。明洪武二十九年,改授杨正德为平头长官司。传至杨昌续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田茂功,同。 黎平府: 潭溪长官司,在府西南三十里。明洪武四年,以石平禾为潭溪长官司。传至石玉柱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世袭。 副长官。石岩,同。 八舟长官司,在府北八十里。汉吴昌祚以功授八舟长官司。明洪武四年,仍令吴氏世袭。传至吴遇主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亦准袭职。 龙里长官司,在府西北九十里。明洪武四年,以杨光福为龙里长官司。传至杨胜梯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中林长官司,在府西北一百里。明洪武五年,以杨盛贤为中林长官司。传至杨应诏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古州长官司,在府西北八十里。元置古州八万 ![]() 新化长官司,在府北六十里。元时,欧 ![]() ![]() 欧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副长官。吴登科,同。 亮寨长官司,在府北一百里。元置。明洪武四年,以龙政忠为本司长官司。传至龙文炳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湖耳长官司,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。明洪武四年,以杨再禄为本司长官司。传至杨通乾,清顺治十五年,归附,仍准袭职。 副长官。杨大勋,同。 洪州长官司,在府东一百五十里。元置洪州泊里等 ![]() 副长官。林起鹏,同。 分管三郎司,在府南三十里。杨世勋袭。清康熙二十三年,改土归 ![]() 赤谿湳 ![]() ![]() 水西宣慰司:康熙三年,吴三桂灭安坤,改设四府。二十一年十二月,谕大学士曰:“吴三桂未叛时,征讨水西,曾灭土司安坤,其 ![]()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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